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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承租人的責任人引致發(fā)生事故、損傷、死亡、遺失及被盜等時,承租人應向租賃公司如實報告并支持營業(yè)補償費和損害賠償金,規(guī)定如下:
1、車輛的證jian及資料如有損缺、丟失,由承租人負全部責任和費用,同時還須承擔自丟失證jian之時起至補證完畢之日的全部租金。
2、承租人對發(fā)生事故的賠償,承租人承dan保險公司規(guī)定不予賠付的而實際需支出的費用,承擔因事故引起的責任。
3、車輛被盜、被搶時,承租人要承dan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金額賠償;承租人還須承擔失車后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50%的租賃費用;辦理索賠時承租人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關費用的單據(jù),如實填寫機動車出險報告單等證。



一. 承租方應按要求攜帶有效資料,與業(yè)務部門簽訂租車合同。
二. 承租方應嚴格履行本公司規(guī)定的合同條款。
三. 承租方應預付全部租金,抵押金不能視為租金。
四. 承租方提供轉帳支票,必須款進帳后方可辦理租車手續(xù)。如出現(xiàn)空頭支票,將上報機關,一切責任自負。
五. 承租方每天按24小時為一個租車日,每天限200公里,超一公里收費一元,超每小時是30元到50元不等(根據(jù)車型不等)。
六. 承租方在使用過程中,若違反本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有權在任何時候收回車輛,并終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