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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設備租賃市場運行范圍
1.2.2.1 大型可流動設備
井下綜采、綜掘工作面所使用的綜機設備;
巷道運輸、皮帶運輸所使用的膠帶輸送機、無極繩絞車等設備;
鉆探注漿及抽采所使用設備。
1.2.2.2 小型可流動設備
主要為井下臨時排水所使用的設備及相關的配套控制開關,照明設備、信號及相關配套控制設備等主要涉及單位為綜采綜掘區(qū)隊,皮帶運輸、軌道運輸及鉆探、抽放單位。
因礦井所使用提升設備、抽壓風設備、井下固定排水點、變電站為一次性安裝設備,桁架出租,不存在流轉性,在租賃市場中不進行考核。
1.2.3 設備租賃市場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全礦機電設備管理指標96.3.3.0.8,即設備完好率96%,設備待修率3.3%以下,事故率為0.8%以下。
(2)設備租賃市場化小組,每月月底根據(jù)礦上下達的生產經營計劃對各使用單位下達設備租賃定額,布吉出租,對于相關設備按照規(guī)程要求進行配置。
(3)機電科作為設備管理的主要負責機構,對全礦機電設備統(tǒng)一管理,及時建賬、建卡,實行帳、物等相關信息相互對照。
(4)所有設備必須有單獨的編號,做到屬性準、用戶清、狀態(tài)明。
(5)機電科具體負責設備的領用、回收、調撥、移交、建賬、建卡、修理委托等具體工作。
(6)機電科負責制定相關設備管理制度。
(7)設備租賃市場化小組對設備管理組的流程規(guī)范化進行考核。
(8)設備租賃費以機電科及區(qū)隊設備使用臺賬為基礎,以區(qū)隊實際租用臺數(shù)為依據(jù),對各區(qū)隊設備租賃費進行考核結算,收取天數(shù)按照設備領用出庫日期開始至設備回收入庫日期截止。
(9)對于新安裝的設備應有機電科根據(jù)工作地點實際情況定置設備標準配置,由安裝單位根據(jù)標準配置需求到設備領取設備進行安裝,該部分設備自安裝結束通過驗收開始運轉之日起進行租賃費用核算。
1.2.4 租賃申請
使用單位需領用設備時需持設備領用申請單到設備組領取并辦理設備租賃手續(xù),背景墻出租,申請單應由機電科相關業(yè)務負責人進行審批。
1.2.5 設備停租
對于井下一定時間內不使用的設備,可由設備使用單位提出設備暫停使用申請,寫明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編號、停用原因、停用期限,經相關核對簽字后,舞臺出租,到設備組辦理暫時停租手續(xù),
停租期間不對設備進行回收,應由設備使用單位進行管理,停租期間不收取設備租賃費用。停租期限到后應通知相關人員對現(xiàn)場設備進行清點,保證設備完好后恢復使用,停租設備未經機電科同意不得挪作它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