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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扛劭谧鳂I(yè)期間,為了維持生產生活需要,船用岸電電源,就需要開動船上的輔助發(fā)電機發(fā)電以提供必要的動力,由此會產生大量的有害物質排放。根據統(tǒng)計,船舶靠港停泊期間由其輔助發(fā)電機所產生的碳排量占港口總排碳量的40%至70%,是影響港口及所在城市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
船舶岸電系統(tǒng)簡單的說就是船舶停靠在碼頭的時候,停止使用船舶上的自備輔助發(fā)電機,轉而使用陸地電源向主要船載系統(tǒng)供電。




河北岸電科技有限公司承接船側、岸側,高壓、低壓岸電項目。
項目設計滿足JTS 155-2019 《碼頭岸電設施建設技術規(guī)范》相關要求
5. 岸電設備
5.5 電纜
5.5.1 碼頭岸電設施陸域電纜及附件應符合現行《電力工程電纜設計標準》(GB 50217)的有關規(guī)定
5.5.2 電纜選型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5.5.2.1 電纜規(guī)格應很具供電負荷、供電電制、敷設方式和工作條件確定
5.5.2.2 應滿足動穩(wěn)定和熱穩(wěn)定要求
5.5.2.3 應校核額定載流量
5.5.2.4 電纜承受的機械應力不應大于限值
5.5.3 岸船連接電纜長度的確定應考慮接電位置、船岸高度變化等因素
5.5.4 岸船連接電纜應與船舶用電容量相適應,宜選用具有耐油、阻燃、防水護套的柔性電纜,并應符合《船舶與海上設施法定檢驗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5.5.5 低壓岸船連接電纜宜優(yōu)先選擇3x25mm2、3x70mm2、3x95mm2規(guī)格之一,載流量不滿足時刻采用多根并聯(lián)
河北岸電科技有限公司承接船側、岸側,高壓、低壓岸電項目。
產品符合JTT 814.2-2012 ? 《港口船舶岸基供電系統(tǒng)技術條件 第2部分: 低壓上船》要求
5. 技術要求
5.3.3 低壓上船接電裝置
5.3.3.1 低壓插座箱
5.3.3.1.1 低壓插座箱可采取碼頭前沿固定安裝的方式,也可采用與低壓變壓變頻電源裝置組合一體的方式
5.3.3.1.2 低壓插座箱在碼頭前沿固定安裝時,安裝位置不應妨礙生產作業(yè),防護等級應不低于IP55,且接電箱周圍宜預留不小于1000mm的距離
5.3.3.2 低壓電纜
a)上船電纜應選用卷筒電纜
b)電纜截面選擇時,岸電電源,應考慮電纜所承受的負載電流、線路允許的電壓降、工作環(huán)境溫度和敷設方式
c)應符合相應電壓等級的要求
5.3.3.3 低壓電纜卷筒
a)電纜卷筒應能根據電纜盈利自動收放電纜,電纜卷筒的驅動轉矩不應小于收放電纜時所需的max轉矩
b)電纜卷筒應設置電纜放纜終點保護裝置,其動作應可靠,運行到極限位置時,卷盤上應至少保留兩圈電纜
5.3.3.4 快速插接件
a)插頭和插座防護等級應不低于IP65
b)插頭和插座應滿足電纜max輸送電流限值的
c)插頭和插座應符合相應電壓等級的
d)插頭應具備插接機械和電氣連鎖的功
e)快速插接件的帶電端應為插孔形式,岸電電源公司,受電端應為插針形式;插頭和插座的結構可參照附錄C
f)供電容量400kVA以上時,岸電電源設備,宜采用雙頭插頭的接電方式;供電容量在400kVA及以下且由船舶提供電纜時,可采取與岸基供電系統(tǒng)的低壓插座箱直接接電的方式;供電容量在400kVA及以下且由岸基供電系統(tǒng)提供電纜時,宜采用雙頭插頭的接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