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5年,法國正值拿破侖三世當政。三世國王想借巴黎博覽會的機會向全推廣波爾多的葡萄酒,而且想讓全國的葡萄酒都來參展。于是,他請波爾多葡萄酒商會籌備一個展覽會來介紹波爾多葡萄酒,并對波爾多酒莊進行分級。這無異于去捅一個馬蜂窩,因為那些酒莊個個都很自以為是,然而勝出者只能有一個。于是波爾多商會把責任推托給一個葡萄酒批發(fā)商的官方組織Syndicat of Courtiers,讓他們將所有酒莊分為5級,每個吉倫特區(qū)的紅酒生產(chǎn)者都包括在其中一個級別里。兩周后,Syndicat of Courtiers拿出了他們的分級,包括58個酒莊,1個超一級,4個一級,12個二級,14個三級,11個四級和17個五級。超一級酒莊為:呂薩呂斯酒堡(dYquem),一級酒莊為:拉菲(Lafite-Rothschild)、拉圖(Latour)、瑪歌(Margaux)和紅顏容(Haut-Brion)。
幾乎所有的等級園均來自波爾多的梅多克產(chǎn)區(qū),例外就是Haut-Brion(紅顏容,又譯奧比安),來自波爾多的格拉夫產(chǎn)區(qū)。其他的產(chǎn)區(qū)也沒有包括在內(nèi),而且所有評出的酒莊全部集中在波爾多左岸地區(qū),右岸的Cheval Blanc(白馬)這樣在18世紀就已經(jīng)十分出名的酒莊也沒有包括在內(nèi),這不得不說明是這次分級制度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在這個分級制度內(nèi),同一級的酒莊也是有先后之分的,比如Mouton-Rothschild(木桐)就是二級酒莊里的把交椅。但是這種做法招來了很多批評。1855年的9月,Syndicat of Courtiers給波爾多葡萄酒商會去了一封信,說明在同一等級內(nèi)沒有先后之分,商會于是對名單進行了修改,統(tǒng)一級酒莊內(nèi)按照字母順序排列,才將此事平息。
自從1855年后,酒莊的名稱、所有者、葡萄園甚至葡萄酒的質(zhì)量都有很多變化?,F(xiàn)在名列分級制度的等級園內(nèi)的有61個酒莊。當然即便是酒莊更名易主,如果其歷史上是等級園,他還將保持等級園的位置。的一次變動就是1973年,在Philippe Rothschild男爵不斷努力下,Mouton Rothschild(木桐)由二級酒莊升級為一級酒莊。也就形成了現(xiàn)在世所共知的“六大名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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