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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館隔音輕質隔墻板設備要求和施工規(guī)范:
根據《民用建筑隔音設計規(guī)范》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guī)范GBJ118-88
賓館建筑允許噪音級。房間名稱 允許噪音級(dB)
特級客房≤35 一級客房≤40 二級客房≤45 三級客房≤55
維護結構部位 計權隔聲量(dB)
客房與客房間隔墻
特級≥50一級≥45二級≥40
客房與走廊間隔墻(包含門)
≥40≥35≥30
客房的外墻(包含窗)
≥40≥35≥25≥20
賓館客房及客房樓的隔聲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條件:
賓館客房之間的送風和排氣管道,必須采取消聲處理措施,設置相當于毗鄰客房間隔墻隔聲量的消聲裝置。旅館內的樓梯、電梯間,高層旅館的加壓泵、水箱間及其它產生噪聲的房間,不應與需要安靜的客房、會議室、多功能大廳毗鄰,更不應設置在這些房間的上部。如必須設置于上部時,應采取可靠的隔振降噪措施。走廊兩側配置客房時,相對房間的門應盡可能錯開布置。條件許可時,宜在走廊內采用吸聲處理措施,如地毯或吸聲吊頂。其平均吸聲系數可為0.30~0.40,走廊過長時應設彈簧門分隔。相鄰客房衛(wèi)生間的隔墻,應砌至上層樓板底,不留縫隙。相鄰客房隔墻上的設備管線、插座等,應采取防止傳聲的措施??头繕莾裙残l(wèi)生間(廁所、盥洗室),應設有前室。 中型會議室、多用途大廳,應有混響時間的設計,其體型應考慮聲擴散和避免嚴重的聲學缺陷。設有活動隔斷的會議室、多用途大廳,其活動隔斷的空氣聲計權隔聲量不應低于35dB。
旅館建筑中餐廳、鍋爐房、冷卻塔等,不宜設在客房樓內。如必須設在客房樓內時,應自成一區(qū),并應采取隔聲、隔振措施。
注冊資金:100萬-500萬
聯(lián)系人:王經理
固話:0534-5235768
移動手機:15092522011
企業(yè)地址:山東 德州市 寧津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