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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房屋結構加固工程,專業(yè)植筋加固,可分為房屋結構整體抗震加固(即體系加固)和構件加固。體系加固是針對房屋結構整體抗震性能不足現行抗震鑒定標準而進行的加固;構件加固是針對局部構件承載力不足而進行的局部構件的加固
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的設計原則應符合下列要求:
1、加固方案應根據抗震鑒定結果經綜合分析后確定,建筑加固資質,分別采用房屋整體加固、區(qū)段加固或構件加固,加強整體性、改善構件的受力狀況、提高綜合抗震能力;
2、加固或新增構件的布置,應或減少不利因素,加固,防止局部加強導致結構剛度或強度突變;
3、新增構件與原有構件之間應有可靠連接;新增的抗震墻、柱等豎向構件應有可靠的基礎;
4、加固所用材料類型與原結構相同時,其強度等級不應低于原結構材料的實際強度等級;
5、加固設計應注重節(jié)點連接構造設計。

建筑加固是對新老建筑進行部分結構的加固,保證和延長建筑物的使用壽命,既然是加固工程,當然應按下列要求進行質量控制:
1.結構加固設計單位應按審查批準的施工圖,向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施工單位應據以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技術方案,經審查批準后組織實施;
2.加固材料、產品應進行進場驗收。凡涉及安全、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的材料和產品應按加固規(guī)范規(guī)定的抽樣數量進行見證抽樣復驗,其送樣應經監(jiān)理工程師簽封。復驗不合格的材料和產品不得使用:施工單位或生產廠家自行抽樣、送樣的委托檢驗報告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