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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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郵政信箱(10張)
1.編給使用信箱號碼。
2.依式填寫"預付郵費收據(jù)(郵1127)。在預付何種郵費欄填注"信箱管理費"字樣,在附注欄內(nèi)填明使用信箱的起止日期。
3.交信相號碼、使用單位、地址、電話號碼、預付管理費款額和起訖月份等依式登入"郵政信箱用戶登記簿(郵1425),申請書另用專檔存放備查。用戶登記簿和申請書應作為密件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4.填寫"郵政信箱使用通知單"(郵1426),通知 相關局和分揀封發(fā)以及其他與郵政業(yè)務處理有關的單位。
六、信箱使用期屆滿,由縣、市局于期滿前填發(fā)"郵政信箱續(xù)用通知單"(郵1427),通知使用單位限期辦理續(xù)用手續(xù)。如逾期不來,應當催辦,經(jīng)催無效,信箱使用期屆滿,停止使用。
七、信箱停用后,縣、市局應將停用情況在用戶登記簿上批明,并填寫"郵政信箱停用通知單",通知進口郵件分揀封發(fā)單位和投遞局以及與郵政業(yè)務處理有關的單位,按期停用。郵政信箱停用后,應即更換信箱鎖鑰。
八、信箱停用的,其號碼自停用的次月算起滿三個月后,才可編給新用戶使用。但不得編給外國駐華機構(gòu)或外國人使用。
九、郵政工作人員對于信箱使用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有關提取郵件的任何情節(jié),要嚴守秘密,不準向任何人泄露。